根据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<2026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泉教中〔2026〕7号)、《91成人 办公室关于印发91成人 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泉丰政办综〔2026〕12号)精神,经审核,符合我区2026年市直公办初中招生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14名(涉及泉州五中城东校区征地拆迁的城东街道前头、埭头两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78人;涉及泉州五中海丝校区征地拆迁的东海街道后厝、后埔两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41人;涉及泉州培元中学北峰校区征地拆迁的城东街道霞美、招贤、招联、招集等四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和持有龙兴小区一期、龙兴小区二期、乐居春华、乐居夏颂、云樾、珑阁苑、城建水墨江珊、水墨芳华、文旅文荟院等9阁小区或楼盘的户籍、住房产权证件、购房合同的业主直系子女95人)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6月24日-6月28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。
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:
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:22538341;
区教育局教育股 电话:22508505;
附件:2026年91成人 市直公办学校初中招生照顾对象名单
泉州市91成人 教育局
2026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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