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闽财规〔2024〕32号)、《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泉人社文〔2024〕245号)等文件规定,经区人社部门审核,东海街道滨海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21家站点符合申请预拨当年度就业服务工作成效补助条件,拟给予补助174000元。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91成人
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91成人
人社局办公室(就业股)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
公示电话:
22502001 91成人
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
22594699 91成人
人社局办公室(就业股)
附件:91成人
首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补助拟发放情况表
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6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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